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

2013年08月09日10:3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扶贫 减贫 反贫困 项目 扶贫项目 教育

项目名称:陕西省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

发起机构:陕西省扶贫办

发起时间:2013

本年度资助总额:1.6亿元

    资助对象:

  农村家庭贫困大学生。自愿放弃接受高等教育机会,或因其他原因未进入高校就读的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在资助对象选择中时,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户、孤儿、残疾、少数民族及特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优先考虑。凡是享受到其它部门、社会团体及个人资助的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不再享受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资助;贫困家庭子女考入免学费的高职以上学校(如部队、警察等院校)及境外学校,不享受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资助。

  资助标准:

  1、被本科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学生,每生四年累计资助12000元:新生入学第一年资助5000元/人,第二年资助3000元/人,第三年和第四年各资助2000元/人。

  2、被高职院校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并报到就读的贫困家庭应届大专生,每生三年累计资助6000元:新生入学第一年资助3000元/人,第二年资助2000元/人,第三年资助1000元/人。

  资助流程: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可在陕西扶贫开发网上下载),提交以下资料: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录取学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所在村(社区)贫困家庭证明。

  2、县(区)扶贫办(局)接到学生申请资料后,依据“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中登记在册的贫困户档案进行核查。

  3、县(区)扶贫办(局)将拟定资助的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在本人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上报本市扶贫办(局)批准。

  4、市扶贫办(局)审批后,由县(区)扶贫办(局)将助学金发放给受助贫困家庭应届本科生和大专生,并上报省扶贫办备案。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前大楼三层西

  咨询电话:029-87293152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