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雨露计划·扬帆工程--中西部应用人才助学行动

2012年08月09日16: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职业教育集团 学校 扶贫开发 计划招生 扶贫办 两后生 团组织 团委 招生工作 共青团中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国开办发〔2012〕39号

关于开展2012年“雨露计划·扬帆工程

——中西部地区万名应用人才助学行动”的通知

中西部各省(区、市)扶贫(移民)办(局)、团委: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动员和支持各级团组织及广大青年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国开办发〔2012〕35号)要求,2012年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开展“雨露计划·扬帆工程——中西部地区万名应用人才助学行动”(以下简称“扬帆工程助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面向中西部各省(区、市),以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区域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为重点,动员和组织贫困家庭“两后生”到承办学校接受2-3年职业教育,学生毕业后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根据本人意愿可继续攻读高职学历。2012年计划招收10000名“两后生”(招生名额分解见附件1),承办学校为湖南长沙环球职业教育集团和陕西振华培训学院。

二、资助培养方式及申请条件

(一)资助培养方式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免缴学杂费、住宿费,并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确定为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补助对象的学生,按规定享受国家雨露计划相关补贴。

2、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获得中职毕业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经本人同意,可由承办学校负责推荐工作(月薪不低于2000元),并对就业情况进行至少两年的跟踪管理。

3、毕业后工作三年以上的回乡创业者,可按有关条件向承办学校申请5-50万元的创业资金,并由当地团组织向银行推荐申请创业小额贷款。

(二)生源申请条件

1、具有初中或以上文化程度,品德良好,热爱学习,身体健康。

2、符合以下条件一项者优先推荐入学:

(1)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者;

(2)因突遇灾害造成家庭贫困者;

(3)孤儿;

(4)烈士后代;

(5)其他特殊困难者。

(三)报名材料

1、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父母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2、当地县级或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3、初中(高中)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三、工作程序

1、国务院扶贫办和共青团中央将招生名额分配到相关省(区、市),省级扶贫部门和团委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并下发名额分配方案。

2、县级扶贫办、团委统一组织筛选符合条件的“两后生”,并将报名材料提交省级扶贫部门和团委审核。

3、省级扶贫部门、团委将审核合格的报名材料交承办学校,同时报助学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承办学校根据核准的招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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