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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3月19日电(记者胡善安)记者16日从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近日出台的《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指出,今后初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时的注册资本下限由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和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调整为一律1亿元;上限由3亿元提高至5亿元。
该《办法》还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准入条件;鼓励实体经济类企业、境内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鼓励经营层和业务骨干参股小额贷款公司。同时将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银行数由2家增加到若干家;运作规范的,融入资金占资本净额的比例可由50%提高到100%。(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