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扶贫标准上调至2300元 较2009年提高92%

2011年11月30日08: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1986年 扶贫开发工作 我国农村 国际标准 范小建 减贫 2009年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贫困标准 2008年

制图:蔡华伟
制图:蔡华伟

  采访人:本报记者 顾仲阳 解读人:国务院扶贫办主任 范小建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宣布,根据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适应我国扶贫开发转入新阶段的形势,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这个标准比2009年1196元的标准提高了92%,对应的扶贫对象规模到今年年底约为1.28亿人,占农村户籍人口比例约为13.4%。

11月29日,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为本报独家解读这一新标准。

新标准稳妥可行,符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又着眼未来十年扶贫目标

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扶贫开发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范小建表示,新的扶贫标准符合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首先,这个标准与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奋斗目标相一致,不仅考虑了吃饭、穿衣、住房等基本生存的需要,也考虑了部分发展的需要。其次,这个标准与“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减贫工作定位相一致,考虑了扶贫对象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需要,有助于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第三,这个标准与各省份自定扶贫标准的情况基本一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颁布后,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提出了制定地方扶贫标准的意见,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地方扶贫标准的平均值约2200元。第四,这个标准稳妥可行。只要我们不断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实现这个新标准所确定的扶贫对象减贫目标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提高扶贫标准,是扶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进入新阶段、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必然要求。新标准既有利于覆盖更多扶贫对象,使刚越过温饱线的贫困农民尽快实现脱贫致富,又充分体现了中央解决好农村民生问题、努力缩小城乡与区域发展差距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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