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创业女性无息小额担保贷款出台新规

2011年10月08日16:0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小额担保贷款 担保人 高校毕业生 贷款额度 家庭服务业 自主创业 还款方式 军队 借款本金 夫妻关系

4日获悉,济南市创业女性无息小额担保贷款在贷款额度、还款方式等方面出台新规定。即:高校毕业生,申请额度最高可至8万元;从事家庭服务业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至10万元;享受全额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借款者,政府全额贴息,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符合条件的妇女可到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妇联和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申请。

据介绍,济南市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农民,均在扶持范围。上述女性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人应已办理营业执照,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有还款能力且个人信誉良好,在银行没有不良贷款记录,从事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贷款额度一般最高可贷5万元;带动三人以上就业的创业女性及高校女毕业生,申请额度最高8万元;从事家庭服务业的最高额度10万元。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对已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借款者,可申请第二次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5万元,期限最长一年,不再享受贴息。

工作人员指出,申请者至少应提供一名担保人担保。担保人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内,本市户口,收入稳定。原则上担保人年收入应在3万元以上。担保人与借款人非夫妻关系。(孙勇 谭开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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