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或遇新一轮降雨 国家救灾预警响应启动

2011年06月21日08:4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降雨 救灾工作 预警预报 救灾物资 灾情 灾害发生 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民政部门 影响区 次生灾害

中国发展门户网6月20日讯针对未来一周黄淮、江淮、江南北部、华南及西南地区东部可能发生的又一轮降雨过程,6月20日10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救灾预警响应,同时向江苏、安徽、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等9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合肥、福州、武汉、南宁、成都、昆明等6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出紧急通知,安排部署此次降雨过程应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强化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及时跟踪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视情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提前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救灾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合肥、福州、武汉、南宁、成都、昆明民政部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紧急调拨救灾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灾害发生,救灾储备物资能够迅速、安全运抵灾区,保证受灾人员急需。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关注、实时掌握台风、暴雨的发展趋势及其影响,严密防范台风、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及其他次生灾害,及时转移台风影响区、山洪灾害易发区、受洪涝灾害威胁区和发生严重险情的水库下游区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密切关注前期受灾地区可能出现的新灾情况,及时总结前期应对经验、吸取教训,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救灾应急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上岗带班。要切实加强灾情的统计、核查工作,严格执行《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各方面信息的汇总、分析、评估,第一时间上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快捷。对因灾造成死亡和失踪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当地民政部门必须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上级民政部门并直报民政部。

截至目前,针对6月份以来南方暴雨洪涝灾害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先后启动2次国家救灾预警响应和6次国家救灾应急响应,派出7个工作组紧急赶赴灾区,查看灾情,协助开展救灾工作。(民政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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