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立法扶贫 农村人口五年彻底脱贫

2011年06月20日16:5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农村人口 扶贫开发工作 扶贫政策 四小龙 农村贫困人口 区域发展不平衡

中新社广州6月17日电 (记者 陈国华)广东省政府17日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该省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扶贫政策固定下来,以促广东省尽快摘掉“最穷的人群在广东”的帽子。

会议指出,深入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对广东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具有重大意义,必须抓紧抓好。此前,广东省扶贫开发探索和积累了双转移扶贫和“双到”扶贫以及对口扶贫、搬迁扶贫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经验。

会议认为,通过立法,将这些好经验、好做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将扶贫开发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促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必然要求。

据了解,《条例(草案)》明确了广东省确定扶贫开发对象的标准和程序、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扶贫开发的具体措施、扶贫开发项目监督管理等内容。

作为中国经济强省,广东省经济总量已连续24年稳居全国第一。当前,广东的经济总量已赶超了香港和新加坡,创造了比亚洲“四小龙”经济起飞时期发展速度更快、时间更长的经济奇迹。但是,广东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大的问题也在中国最为突出,甚至出现了“全国最富的人群在广东,最穷的人群也在广东”的现象。

据广东省民政厅的数据,目前广东全省还有70万户316万农村贫困人口,占全省农村人口的6.14%,高于全国4.6%的贫困发生率。

在此背景下,广东自2010年起,将每年的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计划利用五年时间,彻底解决农村人口的贫困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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