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1年扶贫募捐目标30亿

2011年06月08日16:2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扶贫开发工作 扶贫基金会 贫困村 幸福家园 生产生活 新型农村

广东省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广泛开展201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扶贫募捐目标30亿

羊城晚报讯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年6月30日在全省开展201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部署,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今年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通知》,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通知》指出,2010年,广东首次成功举办了扶贫济困日活动,全省认捐金额达到30亿元,有效地支持了全省3409个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既要面向农村,也要面向城市。要广泛发动社会、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帮助城乡贫困群众从根本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通知》指出,201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主题是:人人奉献爱心,共建幸福家园。目标是按照“发动更加充分、形式更加多样、参与范围更加广泛”的要求,通过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全省募捐善款总额要力争达到去年的水平,所筹善款仍主要用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任务。省级募集的资金,统一为3409个贫困村中列入帮扶对象的60岁以上约23万贫困老人购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助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3000个自然村6万户、30万人的搬迁安置工作。

《通知》要求,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一是开展爱心捐赠活动。二是开展扶贫认捐、认建活动。三是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四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开展活动日系列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募集的善款、善物要统一汇缴省慈善总会、省及各地慈善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按规定使用。任何单位不得硬性下达捐款指示,不搞硬性摊派,不得采取扣发工资、津贴的做法,不得对没捐款和少捐款的干部职工进行处罚,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各地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捐赠款物接收单位、分配使用捐赠款物的单位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审计机关依法对各地各部门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活动中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树立扶贫济困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力,做好广东扶贫济困红棉奖表彰推荐工作。 (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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