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省市共投入汶川地震对口支援重建资金843.8亿

2011年05月10日13: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对口支援 汶川地震 地震断裂带 灾区 5·12 重建工程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中国网 王锐/摄)

中国网北京5月10日讯(记者程圣中)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今日表示,“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近三年来,全国19个对口支援省市全力以赴投入灾后恢复重建,共实施对口支援项目4121个,安排对口支援资金843.8亿元。

国新办今日上午就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穆虹是在此间作上述表示的。

穆虹表示,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根据中央部署,国务院及时颁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迅速出台《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决定中央财政建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并明确财税、金融、土地、产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支持恢复重建工作的政策。在全面调研、科学评估、充分论证、广纳民意的基础上,注意借鉴国内外灾后恢复重建的有益经验抓紧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2008年9月19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形成了一个由《总体规划》、10个专项规划、灾区省年度实施计划和51个重灾县(市、区)具体实施规划构成的科学规划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灾区省政府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共同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由四川、甘肃、陕西三省人民政府对恢复重建实施工作负总责,成立恢复重建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市、县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和落实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国务院专门成立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调小组,指导规划实施,协调政策落实,研究解决灾后恢复重建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2009年9月,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总体规划》及10个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并及时对规划中部分项目进行必要调整,使调整后的规划项目更加符合灾区的实际情况和科学布局。

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巨大优势,党中央、国务院在安排3000亿元中央财政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的同时,决定建立对口支援机制。19个对口支援省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入灾后恢复重建。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对口支援省市在自身面临很多困难的情况下,提出支援灾区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变、目标不变,压缩本地行政开支,保证支援资金及时到位。共实施对口支援项目4121个,安排对口支援资金843.8亿元。对口支援省市还普遍与受援地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对口支援的创举为加快重建速度、提升重建质量和水平做出了突出贡献。一些没有对口支援任务的省(区),也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支持灾后重建。

穆红表示,灾后恢复重建坚持严格监管阳光重建,把质量作为生命线贯穿重建全过程,高度重视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重建工程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由中纪委、监察部牵头,审计署等部门参加的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落实监管责任,对资金物资的使用采取了最严格的监管措施,根据恢复重建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对恢复重建项目开展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跟踪审计。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表明,重建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没有发现重大违纪事件。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穆红表示,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社会各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广大志愿者和国际社会以各种方式积极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为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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