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2%

2011年04月13日15:2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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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扶贫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2%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592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扶贫重点县)贫困监测调查,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273元,比上年增加431元,增长15.2%,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实际增长11.2%,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主要情况如下:

一、工资性收入持续高速增长

人均工资性收入1169元,增加157元,增长15.6%,增速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在本地务工收入483元,增加65元,增长15.6%;人均外出务工收入576元,增加81元,增长16.4%。人均工资性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的贡献率为36.5%。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大幅增长

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1756元,增加234元,增长15.4%,增速比上年提高11.6个百分点。其中,人均第一产业收入1561元,增加216元,增长16.1%;人均第二产业收入41元,增长3.5%;人均第三产业收入155元,增长11.8%。

2010年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的增长速度为扶贫纲要实施以来增速最高的年份。得益于多数农产品价格的大幅增长,人均农业纯收入1131元,增长16.1%,其中,谷物出售量增长1%,出售收入增长了16%;蔬菜出售量增长0.5%,出售收入增长了19.5%;水果出售量下降了7.4%,出售收入增长了25.5%;受生产成本上升的影响和前三季度猪肉价格较低的影响,人均牧业纯收入321元,增长4.9%,其中,猪肉出售量增长6.7%,出售收入增长了5.4%。

三、转移性收入增速回落

人均转移性收入292元,增加24元,增长9%,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5.2个百分点。其中,人均政策性补贴174元,增长8.8%;人均离退休金、养老金27.3元,增长34.7%,人均报销医疗费13.8元,增长32.4%。

四、财产性收入恢复增长

人均财产性收入56元,增加16元,增长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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