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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区劳动部门出台了进一步推进萧山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凡在劳动年龄段内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者,在通过层层审核后,可享受最高20万元的小额贷款。同时,农村求职登记人员也被列为贷款对象。
据了解,从2003年起,我区劳动部门就启动了第一轮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到目前为止已贷款98笔,额度达400多万元。今年新政策是第二次对这项工作进行调整,贷款申请工作将于春节后开始。
农民创业也可申请
《关于进一步推进萧山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在劳动年龄段内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具有一定创业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下同)过程中自筹资金不足时,可按程序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人员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必须是具有萧山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村求职登记人员。据区就业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首次将农村求职登记人员纳入其中,也就是说,农民创业也可以申请这项贷款。
担保范围扩大
申请人除须提供户口簿、高校毕业证、就业援助证、失业证等申请资格证明外,还必须提供有效的担保,而担保范围也扩大了。
申请人可委托1名区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提供担保,也可让1名及以上具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萧山区户籍在岗职工提供担保。申请人还可使用自有或共有的萧山区地域范围内的房产作为担保,或者由1家在萧山区地域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具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提供担保。
区就业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相比之前,扩大了担保范围,原本一定要求由区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自有房产提供担保,而现在已经扩大为四个条件选一。
贷款额度提高
今年出台的政策较2006年7月出台的相关政策,首先是小额贷款的最高额度有了很大提高,贷款额度为10-20万(原来最多只能贷5万)。
区就业处有关负责人说, 对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而且能够提供有效担保的借款人,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其中科研成果转化、研发或文化创意类项目,最高额度可提高为20万元。贷款利率原则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贷款利率。
《意见》规定,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距法定退休不足两年的人员,按实际时间确定)。借款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贷款。对按期归还、信用状况较好的借款人,允许其再次贷款。同一扶持对象贷款贴息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入区就业专项资金预算中,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据实贴息。
此外,我区将设立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基金,这项基金专项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可能出现损失的风险补偿,首期风险基金额度为500万元,今后将根据运行情况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