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本月起向孤儿发基本生活费 每人每月最少600

2011年01月12日14:0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孤儿 基本生活费 十五 基础养老金 农村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体系 职业高中 网记者 新型农村 集中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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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海口1月12日讯(何伟时权报)中国经济网记者日前从和海南省民政厅了解到,自本月起,为全省18岁以下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将集中供养孤儿和散居孤儿的养育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年满18岁,就读高中(含职业高中)的孤儿可向当地政府申请学习补助金每人每年1000元至2000元;就读大中专的在校孤儿可申请学习补助金每人每年3000元至5000元。

据了解,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作决策、谋发展的出发点,每年新增财力的55%以上用于民生工程,各级财政民生建设资金投入达897.4亿元,比“十五”时期增加2.5倍,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把农村适龄居民全部纳入农村养老保险,全省60岁以上农村老人不用缴费,每人按月领取55元基础养老金,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了4年。海南省省长罗保铭说,这是海南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农民老有所养、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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