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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甘肃新闻网兰州12月30日电 据甘肃日报报道:12月28日,国务院扶贫办根据中央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甘肃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经过近30年的扶贫开发,甘肃省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甘肃省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部分地区贫困程度深、自然生态恶化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新的历史时期,甘肃省要在全面推进扶贫开发的同时,进一步瞄准最贫困的群体,针对最突出的致贫因素,采取最切实有效的措施,集中力量,扶贫攻坚,努力解决深度贫困问题。
《指导意见》指出,要以甘肃省最贫困的州(市)为重点区域,以148万深度贫困群体为主要对象,以农民人均收入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一半的重点县为主战场,把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列为首要任务,统筹区域、城乡发展,努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坚持先难后易,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分类指导,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强化公共服务资源向特困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大整村(乡)推进和易地搬迁力度,下决心在主战场完成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艰巨任务。
围绕以上目标和工作任务,《指导意见》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指出在制定实施扶贫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要多渠道整合资源,筹措扶持资金。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要加大对甘肃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支持,主要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乡村增收项目。同时,中央继续安排“三西”农业建设资金,支持“三西”地区率先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其他部门项目规划覆盖不到和与解决深度贫困人口温饱直接相关的扶贫项目。甘肃省还要总结和推广互助资金、小额信贷、周转畜(棚、圈)等直接到户的措施,探索能人带动、专业合作等有效形式,从资金、物资、信息、技术等方面对贫困户继续扶持,千方百计加大各类资金、资源投入。
《指导意见》提出,甘肃省要积极开展扶贫开发专项试点,扩大连片开发试点范围,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同时,巩固完善东西扶贫协作及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机制,进一步推动天津、厦门扶贫协作及中央、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甘肃工作,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强化扶贫资金、项目、人才、技术的支持力度,丰富帮扶内容和方式,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记者 宋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