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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为解决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困难问题,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越冬,省民政厅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筹措补助资金2567.92万元,州县政府自筹资金446.01万元,为全省10.1万户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取暖救助金3995.9万元。
此次取暖救助金的发放标准为:“三无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每户600元,“一般对象”(除三无对象之外的城市低保救助对象)每户350元。西宁市四区在省上规定的救助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取暖救助标准,对城市“三无对象”按每户发放800元,“一般对象”按每户发放550元的标准实施了救助。 (作者:王秀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