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采取措施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2010年10月09日17:1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流浪 乞讨 人员 救助管理 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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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0月7日专电(记者沈汝发)近年来,流浪乞讨人员日益增多,福州市日前出台多项措施,加强对这一群体的救助和管理,同时体现政府和社会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关怀。

福州市政府要求,在今年底前,各县(市)区均要设立救助站(点),配备若干编制人员,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同时,实行属地救助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对本辖区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常态化劝导、救助;财政部门要据实、及时核拨救助管理工作经费,对临时性专项行动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福州市政府表示,针对长期滞留的“痴呆傻”、精神病等特殊流浪人员,要采取措施做好这一群体的管理工作。另外,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恶意乞讨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行为。

福州市民政局表示,民政部门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救助预案,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救助准备,强化值班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落实全天候服务接待制。同时,对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并核实求助人员有关情况,视情给予救助,帮助其顺利返乡。另外,民政部门还加强救助站内救助服务,做好各种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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