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助学金标准上调至3000元

2010年09月27日14:4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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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记者施剑松)从2010年秋季新学期起,国家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昨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文件,高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标准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而受助学生数量将达到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成。

据悉,在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中规定,各省资助面为: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资助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

据了解,除国家助学金外,教育部还要求各地建立学费减免制度。从普通高中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国家还将鼓励社会捐资助学。通过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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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记者施剑松)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通知,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次被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

据悉,根据新政,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以下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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