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规定新建校舍抗震须超一般建筑

2010年09月26日10: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抗震设防 校舍 抗震能力 建筑 防震减灾 临震预报 地震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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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25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到2015年,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烈度速报;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安置。

2020年建立体地震监测网

为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提出,到2015年,我国要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地覆盖我国大陆及海域的综合观测系统。人口稠密和经济发达地区能够监测2.0级以上地震,其他地区能够监测3.0级以上地震。2020年,建成覆盖我国大陆及海域的立体地震监测网络和较为完善的预警系统。地震科技基本达到发达国家同期水平。

人员密集场所须设地震通道

如何提高城乡建筑物抗震能力?

《意见》提出:首先,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其次,全面加强农村防震保安工作。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要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引导农民建房时采取科学抗震措施。

第三,着力加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抓紧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逐步开展其他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普查、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加固改造。

《意见》指出,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意见》要求,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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