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黑龙江日报13日讯(记者 蒋国华)我省贫困大学生资助又有了新途径:考入省外高校的大学生可以在我省贷款;民办高校学生也能贷款助学了。这是记者13日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启动会议上获悉的。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继校园地贷款之后新的大学生贷款模式,面向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是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哈尔滨银行签署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用于满足我省考入外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在校园地贷款的需求,并把原来校园地没有列入的本省民办高校学生的贷款业务也纳入其中。我省高校学生助学贷款实行生源地和校园地两种模式并行政策。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最高限额为5000元,用于学费、住宿费等。偿还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利息开始由学生本人支付。全省各市县教育局与哈尔滨银行、华安保险公司等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实习编辑:代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