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汶川地震灾区扶贫帮困工作,尽快解决贫困群众温饱问题并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促进汶川地震灾区扶贫帮困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消除贫困现象,实现贫困村向新农村、小康村的转变,贫困户向宽裕户、小康户的转变。
8类特殊困难群体要给予相应帮扶
《意见》提出,要切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对家庭主要劳动力遇难和伤残家庭、新老“三孤”、极重和重灾县低保户、因灾失地失业农民、因灾致贫家庭学生、偿还农房重建贷款困难农户、需继续进行医疗康复和医疗救助的人员、需康复的残疾人等8类特殊困难群体,要给予相应帮扶,尽快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在极重和重灾县加快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将灾区失地或人均耕地面积不足4分的农民逐步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对确需后续康复治疗的重残人员,提供必要的康复治疗条件和费用;对两年恢复重建期满后仍有特殊困难并符合条件的重灾家庭,分别按照城乡低保政策规定纳入低保,并按当地分类救助实施办法提高补助水平;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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