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9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0年7月31日,中国已经有6000余人通过了职业技能鉴定。
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制度自2007年建立以来,各项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7〕55号)、《关于印发孤残儿童护理员和灾害信息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26号)的发布标志着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制度正式建立。
2009年,首次开展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灾害信息员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民政部救灾司和国家减灾中心积极开展工作,启动了教材的编写工作,实现了1470人的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有力推动了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2010年,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1月22日,2010年全国救灾减灾工作会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2010年上半年完成各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设立,全年完成5万名灾害信息员的考核鉴定,抓紧编制各地防灾减灾人才发展规划。为此,民政部加大工作力度,民政部救灾司、人事司制订了《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民救办字〔2010〕21号),并在2009年10月首期灾害信息员考评员队伍建立之后,2010年3月进行了第二期灾害信息员考评员队伍资格认证和培训,初步建立130余人的考评员队伍,及时编写出版了《灾害信息员培训教程》,启动了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设立和申报工作,2010年4月底,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首批15个省的16个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在2010年7月28日至30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举办的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和考务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上,16个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和考务人员获得了民政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上岗证书》。
与此同时,各省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进入快车道,据不完全统计,河北省、四川省、重庆市、广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国家减灾中心等分别制订了《2010年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计划》并积极实施。
另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0年7月31日,国家减灾中心举办了6期县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班,北京市举办了2期培训和鉴定,重庆市已经完成了1000余人、安徽省800人、辽宁省1000人、吉林省1000人、黑龙江省700人、广东省300余人、内蒙古自治区300余人规模的乡镇级灾害信息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6000余人通过了职业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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