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今年我省将解决27.2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要求:建设这类住房时,要与同一小区内商品房标准一致
去年我省有32万余户城市低收入家庭通过保障性住房政策实现“安居”,今年政府将快马加鞭,将有27万余户住房难居民再圆新居之梦。这是4月15日,记者从在鹤壁市召开的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暨污水垃圾处理建设运营管理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去年“大手笔”——全省32万多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告别“住房难”
当日会议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披露:在去年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动下,共有32.81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通过保障性住房政策跨越购房难鸿沟,终圆新居美梦。其中,通过廉租房制度解决了25.21万户,通过经济适用房制度解决了4.1万户,通过棚户区改造解决了3.5万户。
据介绍,这些“民心工程”惠及城市低收入群众近100万人,政府为此完成投资175.27亿元。如此大手笔促使我省保增长、保稳定、惠民生的政策效果日渐显现。
今年“新单子”——27.2万户目标敲定,要困难群众住得“有面子”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刘洪涛在会议上透露,今年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目标已经确定,再解决27.2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其中计划开工建设廉租房428.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50万平方米,此外棚户区拆迁建设达到735余万平方米,12.3万户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要彻底“旧貌换新颜”。
为了让好事办好,我省各省辖市向省政府递交了目标责任书。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让困难群众住得舒心和有面子,我省要求在这类住房建设时,在使用功能、配套设施、节能环保、小区绿化美化等方面,要与同一小区内商品房保持标准一致,不能让困难群众有被歧视感。在群众极为关心的分房环节,将严格把关,切实把好事办好,让民心工程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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