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中国应坚持惠民、富民方针,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积极推动消除贫困工作,让老少边穷地区的贫困人民能够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优先向贫困人群提供,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医疗费用过高是造成许多家庭陷入贫困的重要原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正在进行的医疗卫生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这一问题。但贫困人群与一般人群不同,需要政府提供额外的资金支持来根除贫困的根源,彻底消除返贫的可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要改善资金管理,简化报销手续,加强监督,解决务工人员异地就医报销等问题。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医疗卫生资源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降低贫困人群自付比例。城市医院医生每年都应有一定时间在农村开展医疗服务,并将其作为晋升的重要标准。建立一揽子方案从源头预防疾病。普及卫生防疫知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生活不良习惯,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对于因经济发展带来环境污染造成的疾病高发情况,必须施以严刑峻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
二、重视机会均等,防止贫困青少年输在“起跑线”上。教育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础。由于无法获取充分的教育资源,许多贫困青少年输在“起跑线”上。“十二五”时期中央政府应继续加大公共财政资金投入教育领域的比重,到2012年达到4%以上,同时保障投向小学和初中阶段的教育资金占全部教育资金的45%以上。建立和健全经费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让有限的财政资金无歧视地覆盖城乡每一个适龄贫困儿童。优化中央与地方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分工,确保贫困地区的基层政府拥有充足的资源。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应承担更多的义务教育责任,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义务教育管理。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对于贫困人群脱贫至关重要。当前尤其需要关注减轻贫困家庭在高中教育上的负担。应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食宿减免扩大到高中阶段,对贫困家庭学生发放有条件的现金补贴,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职业教育应免除贫困学生的学杂费,提供多种实习机会,鼓励其通过劳动增强能力,防止贫困代际转移。城市农民工子女教育需要引起特别关注,所有城市都应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与城市居民子女相同的就学机会,防止他们在教育发展中被边缘化造成“教育隔离”。教育部门与财政部门应统筹安排教育资源,增加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入。
三、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除贫困人群的后顾之忧。当前应以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障为重点,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解除贫困人群的后顾之忧。一是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设定最低保障标准,逐步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合理确定各级政府筹资责任借助上级政府向基层政府的转移支付,减少区域间横向的不平等。不断改进瞄准机制,通过规范化、透明化建设提高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二是借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做法,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同时对农村老年人、单亲贫困母亲、残疾人、复员转业军人、移民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社会救助和保障,确保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三是允许社会保障账户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对接,这将有助于改善相关的社会服务,也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应将城镇非就业人口、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员、农民工及其子女都逐步纳入到城市社会保障体系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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