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小羊场村,1名儿童随母亲到村口排队取水。图/中新社
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龙英村群众在排队接水。新华社发
昨天,民政部发布消息,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5省(自治区、直辖市)大旱已致5104.9万人受灾,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90.2亿元。目前,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下拨中央旱灾救灾补助资金1.85亿元。
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于昨天组织召开旱灾救助会商会议,研判旱情发展趋势,研究旱灾救助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目前云南全省、贵州大部、广西局部持续受旱时间超过5个月,受旱地区饮水困难人口达1609万,农作物受灾面积4348.6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940.2千公顷。
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云南旱情启动二级响应,针对广西旱情启动三级响应,针对贵州、甘肃、四川旱情相继启动四级响应,财政部、民政部及时下拨中央旱灾救灾补助资金1.85亿元(其中云南省1亿元)。国家防总启动抗旱二级响应,财政部、水利部安排抗旱资金1.55亿元,并协调国家发改委提前安排农村饮水工程专项资金。
2009年秋季以来,我国西南地区降雨少、来水少、蓄水少、气温高、蒸发大、墒情差,致使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5省(自治区、直辖市)遭受旱灾。其中云南、贵州、广西等省(自治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少五成以上,部分地区降雨偏少七至九成,主要河流来水为历史最少,水库蓄水较常年同期偏少二成以上,旱情极为严峻,损失十分严重。
目前,中央气象台已发布干旱黄色预警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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