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12月2日电(刘月)现年44岁的常素梅是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兴隆庄村五组村民。2006年的一场大病意外夺去了丈夫的生命,扔下一双正在读书的儿女。常素梅顶着失去至亲的伤痛,毅然撑起了这个家。她一个人种6亩地,白天到地里干农活,空闲时间在自家院子里养牛,一年下来大概有1500元的收入。如今女儿快要考大学,儿子也将初中毕业,帮助两个孩子完成学业成了压在常素梅心里的一块石头。就在她一筹莫展的时候,恰逢辽宁省妇联实施“母亲致富工程”。县妇联在调查摸底后,了解到常素梅的困难状况,知道她有养牛的基础,把她列为“母亲致富工程”项目户,不但帮助解决项目资金,新买了乳牛,请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指导。
像常素梅这样因丈夫去世或者离弃,失去了家庭支柱的农村单亲贫困母亲是辽宁省特困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她们大多上有老、下有小,独自一人挑起生产、生活的重担,承受着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家庭负担,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下田种地,操持家务,赡养老人,哺育儿女,生活的变故让她们不堪重负,仅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摆脱贫困。为帮助农村单亲贫困母亲早日走出困境,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辽宁省妇联与省民政厅、卫生厅、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先后实施了“母亲安居工程”、“母亲健康工程”、“特困儿童关爱”等活动,帮助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建安居住房、进行免费体检,对特困儿童实施学习、心理等关爱,极大地改善了她们的生活状况。
2009年,辽宁省妇联又争取省扶贫办的支持,在今后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意见中,特别提出“对单亲贫困母亲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重点扶持”,把解决贫困单亲母亲脱贫致富问题纳入政府扶贫工作总体规划。同时,重点在阜新、铁岭、朝阳三市实施了“母亲致富工程”。
经过阜新、铁岭、朝阳三市妇联推荐,辽宁省妇联先选择了三市的7个县区妇联作为“母亲致富工程”实施单位,采取项目化运作的方式,对家庭年均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具有勤劳致富愿望和自强自立精神的农村单亲贫困母亲进行扶持,根据项目户实际需要,为每位贫困母亲提供价值2000元的种苗、种雏、农用物资或生产加工原料等实物,作为奖励补贴,帮助她们发展短、平、快的致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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