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黄河新闻网 11月03日)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高慧娟)11月2日,省财政厅消息,我省下达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2093万元,用于全省近2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其中:中央资金8061万元,省级资金4032万元。
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每生每天补助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寄宿生贫困学生面为在校生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