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获悉,去年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攻坚克难,共同努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呈现了七大亮点:
一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稳定增加。全区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810元,比上年增长15.5%,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4060个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376元,比上年增长16.2%,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增速连续七年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贫困群众收入的增加,推动了减贫进程,去年全区绝对贫困人口减少13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减少25万人。
二是第二批整村推进工作成效显著。第二批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共新修通村委会道路771条3676公里,村委会通公路率由实施第二批整村推进前2006年的55%提高到80%, 提高了25个百分点;修建通自然屯道路3642条9589公里,20户以上自然屯通路率由2006年的46%提高到81%,提高了35个百分点,贫困村屯通路率走在周边西部省区前列;新建沼气池8.0139万座,入户率由2006年的22%提高到43%,贫困村沼气入户率高于全区和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为民办实事各项任务圆满完成。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大石山区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实施期限两年的桂西五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贫困地区20万人饮水工程,2万特困农户茅草房改造工程和贫困村新建5万座沼气池建设任务,都如期完成和超额完成了任务。
四是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扎实推进。全区共培训贫困劳动力2.3万人,转移就业2.2万人,转移就业率达96%,有效地解决了贫困人口的就业问题。此外,全区围绕扶贫产业开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2.3万人次。
五是社会帮扶工作取得新进展。国家发改委等9个中直机关单位共投入帮扶资金1705.826万元(含捐物折款), 引进资金8270万元;区直、中直驻桂单位投入帮扶资金(含捐物折款)3598.52万元,引进资金7601.45万元;全区各市、县定点帮扶单位投入帮扶资金1.2347亿元(含捐物折款);广东提供无偿帮扶资金及捐物折款1.2115亿元,实施经贸合作项目1481项、到位资金231.3亿元,安排劳务输出12万人。此外,全年外资扶贫项目完成投资1.0779亿元,新引进和落实外资项目援助资金4232万元,有效增加了我区扶贫开发投入总量。
六是信贷扶贫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发放项目贷款8.2亿元,扶持72家企业实施了72个以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主的项目,带动了1071个贫困村、87.7万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七是扶贫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据悉,去年国务院扶贫办、纠风办、财政部等五部委组成的联合检查组来广西检查后对我区的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国务院纠风办将把我区扶贫资金管理的做法作为先进经验,由自治区纠风办在即将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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