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已将中央下达我省的2.5亿多元财政扶贫资金,全部分配下达有关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点支持第三批重点村发展增收生产性项目。
今年全省将进一步扩大“扶贫开发细胞工程”规模,全省年内要重点扶持6万个贫困户,努力实现生产生活“十有”标准。省扶贫办要求有关县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整合各种扶贫资源,围绕“十二有”标准实施第三批重点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围绕建立扶贫资金投入使用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建立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调动贫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脱贫致富的能力,年内要在15%的第三批贫困村中建立互助资金。
为改进工作作风,省扶贫办对扶贫项目备案程序进行改革,要求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与贫困地区干部群众一道谋划扶贫项目,提高备案项目质量。要求各市县于3月底前完成项目编制,省扶贫办将项目备案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并提出,对符合省扶贫政策的项目,可立等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