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晨报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甘肃城乡住房建设专项实施规划》,我省3年内将投资319亿元对全省因地震受损的县区城镇居民房屋进行彻底维修。
据介绍,规划确定恢复重建目标为,两年内基本完成农村住房恢复重建,3年内基本完成城镇住房恢复重建。恢复重建住房按照《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分类,对鉴定为“倒塌”和“严重破坏”的住房,在原址重建;对鉴定为“中等破坏”和“一般性破坏”的房屋,由住房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自行维修加固。规划重建主要规模为,全省8个重灾县区城乡居民住房重建25.84万户,其中城镇居民住房2.85万户、170.12万平方米(含廉租住房0.29万套、14.27万平方米),农村居民住房22.99万户、68.93万间;维修加固城镇居民住房220.08万平方米,农村居民住房11.88万户;配套公共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其中城镇住房配套公共建筑面积12.84万平方米,农村住房配套公共建筑面积26.16万平方米。其它一般灾区重建城镇居民住房51.55万平方米、0.84万户,维修加固74.11万平方米;农村居民住房重建16.32万户、49万间,维修加固14.82万户。建设标准,安居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下,并以每套60平方米左右中小户型为主;廉租住房每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以震前户数为准,每户限购或限租一套住房。
重建住房所需资金约319.14亿元,城镇为57.21亿元,农村为261.93亿元。其中,8个重灾县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所需资金195.67亿元,城镇为43.59亿元,农村为152.08亿元。重建住房补助标准为:城镇居民住房,户均补助2.5万元,维修加固住房,户均补助0.6万元;农村居民住房,每户补助2万元,维修加固住房,每户补助0.3万元。(首席记者梁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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