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把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实践载体,以保城镇就业、保大学生就业、保农民工就业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我省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通过完善场地安排、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措施,形成了“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有机联动机制。积极推行试营业制度,凡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复员退伍军人等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从事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核发有效期为 6个月的营业执照,为他们提供宽松的创业氛围。
与此同时,坚持“一保、一增”两手抓。“一保”,即鼓励国有企业尽量不减员和减少裁员,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及相关措施;“一增”,即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在此基础上鼓励引导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
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题活动,重点针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和家庭贫困的失业大学生实行免费就业服务,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项目、培训有场所、失业有救助”。同时,加大对农民工就业的帮扶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帮扶城镇零就业家庭2000户,失业农民工就业两万多人。
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状况月报制度,每月报告一次就业供求状况和变化趋势。目前,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有效控制在4% 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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