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去年(2008年)11月底,全省(贵州省)共有324万人享受农村低保,有了最低保障“安全网”。
2007年7月1日起,我省全面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把年纯收入低于700元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全省共有256万多绝对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全省平均保障标准742.5元,全省季度人均补助水平87.7元。去年国家将对贫困线标准从693元提高到785元。我省紧急开展对年人均纯收入在820元以下农村贫困群众的摸底调查,同时出台了《贵州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家庭收入核算评估暂行办法》。黔东南州保障对象由37.12万人增加到44.9万人。铜仁地区保障对象由35.4万人增至40.4万人。
据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去年11月底,全省共有137.7万户、324.3万人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占全省农业人口总数的9.69%,全省平均保障标准为856元。去年7月1日起,我省又将农村低保发放标准从360元提高到460元,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我省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
据介绍,我省将在今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农村低保资金18亿元,提高农村低保财政补助水平,人均提高120元,年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460元提高到580元。(记者王斌 实习生郑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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