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董峻)中国27日宣布上调扶贫标准,将对2007年人均收入1067元以下的农村人口将实施同样的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共计4320万人,占全部农村人口4.6%。
中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范小建27日表示,从2009年起中国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取消将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区别对待的政策。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兼任组长。此前,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将实行新的扶贫标准,对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并提出到2020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中国长期以来有两个贫困线:绝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后者指高于绝对贫困线但收入依然较低的人口,又称为低收入人口。2008年中国的绝对贫困线为人均年收入786元,低收入人口则是人均年收入786元至1067元之间。
范小建在当天的全国扶贫工作会议上说,由于扶贫标准的调整,扶贫开发的首要对象从没有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调整为新标准以下的全部人口,并对其全面实施扶贫政策,从此不再区分绝对贫困与低收入的概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也不仅限于解决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而是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汪三贵认为,上调扶贫标准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今后还要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增强而逐渐提高扶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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