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24日电(记者勿日汗)今年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地区先后发生黄河决堤、干旱、洪涝、冰雹、霜冻、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为确保这些灾区群众的冬春生活,近日,国家、自治区、各盟市和旗县(市、区)共安排救助资金近1.07亿元,主要解决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记者从内蒙古民政厅了解到,国家救助内蒙古冬春受灾群众的5700万元资金,近日将下拨灾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也已从自治区主席预备金中拿出2721万元,下拨给了受灾较重地区。同时,各盟市、旗县(市、区)财政配套安排2266万元,用于当地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此外,灾区各级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受灾群众通过劳务输出、互助互济等形式,开展生产自救。
据了解,今年内蒙古因黄河决堤、干旱、洪涝、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受灾的人数达到862.8万人,因灾死亡64人,紧急转移安置2.2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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