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家发改委新增安排我省2008年扶贫以工代赈投资2500万元,建设14个项目。
海南省发改委要求,各市县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统筹配置资源,优化建设方案,尽快开工建设,确保明年一季度前后竣工或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投资的拉动效应。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指导和协调,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不能形成“半拉子”工程。严格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求施工企业要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和当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严防新增投资用于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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