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民政部获悉:截至11月10日,全国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合计(不含特殊党费)595.69亿元,其中捐款510.49亿元,物资折价85.2亿元,实际到账捐款509.89亿元,已向灾区拨付、使用捐赠款物合计273.49亿元。
民政部副部长姜力指出,为了加强对救灾捐赠资金接收、拨付、使用、管理和便于社会公众的监督,民政部紧急组织开发了“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国民政、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系统救灾捐赠统计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率先使用该系统,将接收的捐款信息、使用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同时做好对捐赠资金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目前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都已经使用该系统录入数据。
姜力强调,今后民政部将加强救灾捐赠资金的统筹协调、合理使用。把所有汶川地震救灾捐赠资金纳入管理范围,统筹协调,同时严格捐赠资金的使用范围。对定向捐赠资金,要按照捐赠人意向优先安排使用。如需调整,按照指导意见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对非定向捐赠资金,要根据国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安排使用,主要用于灾区农村居民住房、中小学校、县乡两级卫生机构、社会福利、文化等公共设施及配套设备,以及农村道路和桥梁等重建,安排使用到上述范围的捐款不低于非定向捐赠资金总量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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