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10月9日电(记者颜园园)记者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在“10·6”当雄地震中的伤亡人员提供抚恤和救助,给每位遇难者发放抚恤金5000元,对因伤住院者实行免费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