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8日从海南省财政厅了解到一个好消息,2008年海南省将投入贴息资金288万元,在16个市县(区)推行扶贫贴息贷款制度,专门用于帮助贫困农户和扶贫企业发展生产。其申请手续非常简单,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只要写一份申请就有望得到贴息贷款。贴息资金即将下拨到各市县财政部门,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现在就可提出申请。
720个贫困村将受益
记者从省财政厅农业处了解到,经过2007年小范围的试点后,日前海南省已经确定在保亭、琼中、五指山、陵水、白沙、定安、昌江、乐东、临高、屯昌、东方、万宁、儋州、澄迈、琼山、三亚等16个市县(区)的720个贫困村全面推行扶贫贴息贷款制度。
扶贫贴息贷款按资金使用对象的不同,分为扶贫到户贴息贷款(以下简称“到户贷款”)、扶贫龙头企业和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项目等贷款(以下简称“项目贷款”)。到户贷款按年利率5%、项目贷款按年利率3%的标准,给予贴息。
贷款必须用于发展生产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扶贫贴息贷款必须用于种植业、养殖业等发展生产的项目,不能用于解决家中的其它困难。根据有关实施方案,到户贷款重点投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如果贫困农户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可向当地扶贫部门咨询。
对通过能人大户、示范户带动贫困户共同致富的项目,在明确扶贫责任的前提下,也可给予适当支持。
项目贷款则重点投向与贫困村、贫困户增加收入紧密相关的项目,加大对处于成长期、与广大贫困户联系密切、致富带动力强的中小型扶贫企业的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运销业等项目的扶持力度。
农户只需要写份申请
为确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实际困难,到户贴息贷款的申请程序特别简单,只需五步即可完成。
第一步:贫困农户或是能人大户向市县扶贫办报送贴息贷款申请。
第二步:市县扶贫部门经过审核后向金融机构推荐农户贷款申请。
第三步:承贷金融机构对申报贷款项目进行考察评估,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贷意见并通报市县扶贫、财政部门。
第四步:金融机构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并领取贷款。
第五步:在贷款到期后,金融机构凭有关材料向市县扶贫和财政部门申请贴息,由市县扶贫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向农户贴息。(南国都市报/记者岳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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