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可免费上中职学校
《意见》规定,震区孤儿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等康复器具的,由民政部门负责及时装配。
此外,对目前在中小学就读的孤儿,要根据他们的意愿,尽可能使其在原学校或国内其他条件较好的学校完成学业。
对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孤儿由本行政区域内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考上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的孤儿,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提供各种帮助,以支持其完成学业;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孤儿,都能免费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鼓励社会力量资助孤老孤残
对于孤老和孤残人员,《意见》提出采取机构照料、居家照料、亲属照料及社区照料四种方式进行安置,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对孤老、孤残人员的社会扶养和社会捐助,尤其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基金或定向资助孤老、孤残人员的生活。
此外,《意见》要求做好孤老、孤残人员医疗康复工作,对肢体残疾的孤残人员和有需求的孤老,根据他们的实际需要,通过政府出资和社会捐助的方式,为他们装配康复器具。
《意见》还提出,采取必要的优惠政策,大力动员企业、基金会等对“三孤”人员进行定向的临时性或长期性资助。
(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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