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记者从全省扶贫开发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陕西省为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出台了新举措,财政扶贫资金将实行专户管理,同时建立扶贫开发奖惩激励机制。
据了解,新阶段扶贫以来,中央财政安排我省的扶贫资金投入,按规定相对集中地用于50个国家扶贫重点县,但27个省级扶贫重点县和面上有扶贫任务的县却因投入不足,重点村建设相对滞后。
为了确保到2010年基本完成《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省上要求,各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财政扶贫资金将实行专户管理,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实行公告、公示和报账制度,不断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办法,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审计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更大的扶贫效益。
对挤占、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同时,省上要求,今后几年,省级财政将根据财力增长水平和扶贫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加扶贫资金的投入,尤其要加大对省级重点县的扶持,各市、县特别是省级重点县,要克服困难,努力增加投入,确保不拖全省后腿。省内各金融机构将继续安排扶贫贷款,增加扶贫贷款总量,使扶贫贷款更有效地发挥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发展经济的作用。各级政府及扶贫部门要积极开展扶贫开发绩效考评工作,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方式,对投入增幅较大、工作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倾斜支持。(记者 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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