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31日,由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和世界银行合作开展的社区主导型发展试点项目(简称CDD),在广西南宁市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新机制的探索有了新进展。CDD项目总投资约4800万人民币,用于广西、四川、陕西、内蒙古四省(区)的60个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工作,有10万人从中受益。
社区主导的发展(CDD)是一种发展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社区能够支配和利用影响他们生存与发展的资源,并享有控制和决定这些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决策权。这意味着社区在有关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的支持和帮助下,将对任何发展项目的提议、规划、实施、管理、维持和评估等履行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社区主导的发展很适合于社区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以及社区资源的管理。
CDD项目将资源的决策权、使用权和控制权完全交给农民,由农民决定实施什么项目、由谁来实施,并由农民掌握、控制项目资金的使用,依靠农民自己推动社区的发展,实现农民的自我组织、自主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政府则主要负责监督、支持和服务;首次将扶贫工作与村民自治和民主决策结合起来,为基层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提供支持;开创了政府、国际多边机构与国际非政府组织合作实施项目的先例,引入世界宣明会、国际行动援助和国际计划等国际非政府组织,负责对基层项目实施机构进行培训,并借此探索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的有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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