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7月30日电(记者刘恺)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下半年,新疆将有12925万元用于资助大中专院校和职业学校贫困学生,使他们公平享有受教育机会。
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新疆将实行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新疆23所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中90%的一、二年级学生将从中受惠。
据了解,这12925万元中,中央财政资金占了80%,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占18.5%,地州市级财政资金占1.5%。
今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全部落实到位后,预计每年国家助学投入将达500亿元,惠及2000万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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