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5月16日电 今年底之前,云南将建立覆盖全省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将使全省228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受益。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各州市分步实施。
云南省民政厅厅长夜礼斌介绍,各地正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今年内把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农民“低保”的保障范
围是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按照693元的绝对贫困标准测算,截至2006年底,云南省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228.4万人。
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肖晓鹏说,农村低保全面建立的第一年,云南将本着“低标准起步、全面覆盖、重在建制”的原则,按照每人每月平均3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据此测算,今年云南省共需要农村低保资金8.2亿元。省级财政将安排3.5亿元,拟向中央财政争取2亿元,各州市财政配套安排2.7亿元。补助资金将向贫困地区,尤其是边境县、藏区县等特殊困难地区倾斜。
目前,各县(市、区)正组织确定具体“低保”对象,这项工作将在6月中旬前完成。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核实并公示,报乡(镇)政府审核,再报县民政部门审批。低保对象将获得“低保金领取证”,按月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将实行“分档施保”,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的情况,将补差标准划分为若干档次,按照就近靠档的原则,确定具体的补差标准,差多少补多少。对低保对象将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审核一次。
另据了解,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前,云南省已实施供养的五保对象有14.3万人,这部分人由省级财政给予年人均720元的补助,不再纳入“低保”。新《条例》实施后,云南新增的五保供养对象7.8万人将全部纳入“低保”。(记者伍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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