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2月1日电 1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际行动援助、世界宣明会、香港乐施会等国际非政府组织签署3年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自治区扶贫办将与这些组织在目前已开展的社区综合扶贫项目基础上,开展更广泛领域的合作。
合作的具体内容包括:确定示范的扶贫与发展项目区、试验示范、能力建设、政策研究、项目监测与评估、交流评估、扶贫经验交流、倡导推广等方面。
据了解,广西的扶贫开发工作长期得到世界银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澳发署、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香港乐施会、国际行动援助、社区伙伴计划、世界宣明会等国际组织、政府双边援助机构、国际民间组织(NGO)等一批组织和机构的支持。据统计,在过去10年里,广西累计引进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国际民间组织等优惠贷款、无偿援助1.78亿美元,加上国内配套资金,项目投资折合人民币超过25亿元人民币。项目覆盖了广西25个贫困县、150个贫困乡、900多个贫困村,累计解决100多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一系列的外资扶贫项目对加快广西扶贫开发进程,丰富广西反贫困实践理论和方法,推动扶贫机制和制度的创新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国际行动援助自2003年进行广西开展扶贫工作以来,已先后在龙州、宁明、横县、靖西4个县开展综合扶贫示范项目,实施各类扶贫项目近100个。
世界宣明会在广西开展扶贫开发项目活动始于1990年。1999年底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达成扶贫合作协议,在协定的地区内开展以儿童为主的各类长期发展和扶贫项目。7年间,世界宣明会在广西的实际累计总投入超过8000万元。
香港乐施会自上世纪90年代初在广西开始从事扶贫工作,累计投入资金约2000万元。(记者覃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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