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省财政厅和教育厅获悉,为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浙江省政府决定设立“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分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助学金两种形式,面向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
据浙江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省政府奖学金每年资助2800名学生,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2500元。省政府助学金以资助学生生活费为主要目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按每年10个月发放。省政府助学金2005学年资助4200多名学生。省政府奖学金要求受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优秀,省政府助学金虽然对学习成绩没有特别要求,但要求学生在校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浙江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由各高校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等额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贫困学生可根据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申请条件,按学年向所在高校申请,每学年申请一次,可连续申请,但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助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作为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的评选。
目前浙江省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7.7万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2%。他们在“奖、助、补、减、勤、免”等以政府资助为主的新助学体系的帮助下,顺利在高校读书。2005学年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的申请工作正在进行,浙江省政府将为此拿出1300万元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