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不得因同一事实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重复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