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二胎的情况和条件

2012年08月17日15:0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计划生育 政策规定 计生部门 社会保障

    中国发展门户网讯(实习生刘美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我国对能否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做了一些规定和解释:

    若男方为城镇户口、女方为农村户口,已生育一女,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各地的规定不同,双方能否生育第二个子女,应当按各地的条例规定执行。

    若计划内生育第二胎,但二胎患有先天疾病,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的再申请生育指标的。具体政策可以咨询所在省(区、市)人口计生委。

    若一方为少数民族、另一方为汉族,则能否生育二胎要看当事人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具体规定。

    若一方为再婚、一方为初婚,再婚方曾生育一女,这种情况应当按照各省条例的规定处理。目前,各省(区、市)一般都规定这种情况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若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子女,子女都归对方带走抚养,身边现无子女,再婚后能否再生育一个子女需要根据各地条例的具体规定处理,一些省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再生育一个子女。具体生育政策请咨询所在省(区、市)人口计生委。

    若女方为再婚曾生育两个子女,已违反生育政策。男方为初婚,这种情况一般不允许再生育。具体生育政策,请咨询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   

    若夫妻结婚后生一子,男方发现妻子有外遇为此离婚(亲子鉴定可证实儿子非本人所生)。男方后与初婚女子再婚,生一女孩,为病残儿。这类情况要根据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规定:要对病残儿进行鉴定,看其是否符合本地规定的再生育条件。

    若双方均为城镇户口,已生育一女,一方为独生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生育第二胎的,因为目前,绝大多数省的条例规定,夫妇双方为城镇户口的,须均为独生子女才可以生育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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