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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取得重要进展
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2010年“三项制度”共投入资金34.6亿元,农村奖励扶助制度受益361万人,“少生快富”工程受益6万户,特别扶助制度受益46.6万人。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试点。协调推动在新农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征地补偿、扶贫开发等政策中,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家庭。通过修订村规民约,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福利待遇。生育关怀行动深入推进,全国生育关怀基金累计筹资约22亿元,受益群众1000多万人。幸福工程全年募集动员善款7000余万元,救助贫困母亲1.87万人。加强对西部地区的指导和扶持,组织开展对口援疆工作,指导贵州省毕节地区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
图3 2006-2010年“三项制度”投入资金
图4 2006-2010年“三项制度”受益人群
说明: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以人计,少生快富以户计。
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和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全局开展研究,推动人口发展战略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有机衔接,在人口因素变化与城镇化、劳动力变动趋势、教育适龄人口研究等方面取得多项成果。人口均衡型社会建设、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理论和实践探索逐步推进。人口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深入开展,初步集中95%以上人口的基本信息和计划生育信息,对2000年以来出生人口的信息进行重点核查,为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启动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金人工程,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二期)立项,组织编写《需求分析报告》,并于11月底通过专家评议。
科研项目和优质服务成效显著。“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任务圆满完成。共研制新型避孕药具等新技术新产品31项,获得发明专利32项;研制技术标准178项,生殖机理基础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胚胎发育表观遗传研究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避孕药安全性研究技术平台进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2010年新增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209个,国优单位已经达到1127个,占全国县级单位的39.4%,比上年提高7个百分点。圆满完成汶川地震灾区再生育工作,截至2010年11月底,已有3564名妇女成功再孕,占有再生育意愿和能力的子女伤亡家庭的95%,其中2690个婴儿健康出生。
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加强地方立法的指导。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加强基层人员的法制培训,认真查找和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纠正违规执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在北京市昌平区等15个区县开展隐私权保护试点工作。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评选出第一批1984个示范村(居)。“诚信计生”工作全面推进。密切关注信访量较大省份的依法行政问题,加强对重点省份的督促检查,“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深入开展,解决了一批信访积案,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30周年为契机,开展了理论研讨、组织征文、出版图书、拍摄影视作品和走访慰问等多种活动。评选出人口计生干部、群众代表十大新闻人物,推出湖北省基层计生专干王桂珍等先进典型。协调中宣部组织主要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全面启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第四阶段工作,关爱女孩行动深入人心,社会性别平等的高层倡导和社会宣传影响力日益扩大。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取得新进展。儿童早期发展、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试点工作特色鲜明,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人口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积极参加重大多边和双边活动,加强人口领域的交流访问和高层对话。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项目圆满完成,第七周期项目及中日新一轮家庭保健合作项目等已经确定。做好中澳人权技术合作项目工作,继续开展人口与发展南南合作援外培训,向肯尼亚、乌干达、孟加拉等国派遣了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南北南合作取得一系列成果。举办中日韩老年人家庭保健、人口流动迁移与城镇化等国际研讨会。在宁夏成功召开人口与发展国际研讨会,我国在穆斯林地区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成功经验受到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