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解放开启了西藏迈向现代文明的新起点

2011年05月19日11: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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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5月19日讯国务院新闻办今日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白玛赤林介绍西藏和平解放60年发展情况及取得的成就,并答记者问。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艾俊涛、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新生、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张良田。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1951年2月,十四世达赖任命阿沛·阿旺晋美为首席全权代表,组成代表团赴北京全权处理和中央人民政府谈判事宜。同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在北京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西藏宣告和平解放。“十七条协议”规定,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西藏人民有行使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力。“十七条协议”充分体现了西藏各族人民的愿望,受到了西藏各族人民和各界人士的赞成和拥护。十四世达赖致电毛泽东主席,表示对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十世班禅也发表声明,指出协议“完全符合中国各族人民,特别是西藏民族人民的利益”。和平解放后,人民解放军和进藏工作人员坚决执行“十七条协议”和中央政府的政策,积极帮助西藏修筑公路,兴修水利,建立现代化工厂、银行、贸易公司、邮局、农场和学校等,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农牧民发展生产,开展社会救济、救灾活动,免费为群众防疫治病,推动了西藏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

西藏和平解放,标志着西藏各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为长期封闭、停滞的西藏社会带来了现代文明的曙光,开启了西藏社会迈向现代化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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