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青海省第六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 (贾晓云摄)
青海新闻网讯 (本网记者 贾晓云摄影报道)今天上午,省政务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公布了有关青海省第六次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这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省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
据介绍,这次人口普查登记的我省常住人口为5626722人。同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了445162人,增长8.59%。年平均增长率为0.83%。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47%下降0.64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省人口增长已进入低生育水平阶段。
这次普查结果显示,我省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97个百分点。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表明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以及积极贯彻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进程加快。
普查结果还显示,我省每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30人上升为862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仍为1043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166人上升为2537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94人上升为3527人。同时文盲人口减少,文盲率大幅下降。文盲率由2000年的18.03%下降为10.23%;下降了7.8个百分点。这些变化,反映了十年来我省坚持科教兴青战略,大力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普查结果显示,全省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由2000年的45.51%上升为46.98%,少数民族人口增长速度明显高于汉族。少数民族人口的快速增长,是党和政府积极扶持和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实现了民族团结、共同发展,少数民族物质文化生活显著改善的结果。
普查结果还显示,全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有251.63万人,占总人口的44.7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有311.0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55.28%。同200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71.53万人,乡村人口减少27.01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9.96个百分点。表明十年来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极大的促进了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也标志着全省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在不断提高。
青海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在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和全省各族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的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以及全省3万余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顺利完成了各项准备、现场登记、复查、事后质量抽查、快速汇总等工作,取得了关于我省人口总量、素质、结构、分布等大量的基础数据。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