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发展成就系列之人口篇: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2011年03月03日10:3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十一五 就业人员 2009年 就业形势 2005年 就业结构 十五 就业压力 就业服务体系 人口比重

“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三

人口总量平稳增长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十一五”期间,我国人口总量低速平稳增长,人口生育继续稳定在低水平,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改善,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规模继续增加,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趋势初步得遏制,人口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克服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就业形势的不利影响,保持了就业总量的稳步增加和就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失业率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国就业形势整体上保持平稳。

一、人口总量低速增长,人口素质进一步改善

(一)人口总量平稳增长

“十一五”期间,我国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2009年年底中国大陆人口总量为133474万人,比2005年增加2718万人,年均增长率为0.52%,比“十五”时期下降了0.09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由2005年的5.89‰降至2009年的5.05‰。人口增长的绝对数量在逐年减少,年均增加人口由“十五”时期的803万人减少至680万人。我国大陆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继续下降,由2005年的20.2%降至2009年的19.6%,为世界人口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人口生育继续稳定在较低水平。2009年我国的人口出生率为12.13‰,全年出生人口为1615万,出生率比2005年下降了0.27个千分点。“十一五”期间中2006-2009年4年期间出生率维持在12.09‰-12.14‰的水平上,平均每年出生人口为1600万人,比“十五”期间平均每年少出生32万人。

人口分布“东多西少”的格局没有发生明显变化。2009年末东部地区[1]人口为52762万人,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合计的40.1%;中部42169万人,占32.0%;西部36730万人,占27.9%。

(二)人口素质进一步改善

据2009年全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从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看,2009年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比重为6.8%,比2005年提高了1.63个百分点,小学文化程度人口占28.2%,比2005年降低了2.88个百分点,而高中和初中文化程度人口比重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分别达到12.9%和39.1%。文盲率继续降低,2009年我国人口粗文盲率为5.91%,从2006年的7.59%,分别下降至2007年的6.90%和2008年的6.43%。文盲人口性别差异较大,2009年男性文盲率为3.08%,女性为8.83%。

(三)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

2009年全国城镇人口比重达到46.59%,城镇人口为62186万人。与2005年的42.99%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了3.6个百分点,城镇人口增加了5974万人,年平均增长0.9个百分点。主要受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我国东、西部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差异较大。东部地区的城镇化水平较高,西部较低。2009年我国东中西部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7.0%、44.3%和39.4%。“十一五”时期,中西部城镇化速度呈现加快趋势,2009年,东部地区的城镇化增幅低于全国0.2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高于全国0.39个百分点,西部地区高于全国0.19个百分点。

(四)流动人口规模继续增加

2005年我国流动人口[2]规模1.47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1.3%,2009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达1.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5%,四年间流动人口增加了3300万人,平均每年增加825万人。

据全国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2009年我国流动人口的特点,一是迁移流动人口中男性略多于女性,2009年迁移流动人口中,男性占57%,女性占43%;二是迁移流动人口主要是青壮年,15-59岁年龄人口是流动人口的主体,达到1.6亿,占全部流动人口的89.8%。

(五)出生人口性别比上升趋势初步得到遏制

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偏高,到21世纪初达到116.9,并继续一路走高。200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6,2006年为119.25,2007年和2008年又分别攀高至120.22和120.56。2009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45,比2008年虽然下降了1.11,但仍超出正常水平(103-107)上限12.45。“十一五”时期,我国的出生性别比一直在高位徘徊,说明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虽然有一定的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六)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

伴随着人口寿命的延长,2009年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6714万人,占总人口的12.5%;65岁及以上人口达到11309万人,占总人口的8.5%。2005年以来,0-14岁人口比重持续下降,15-64岁与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持续上升。2005年老年抚养比(指老年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表明每100名15-64岁年龄人口要负担的老年人数)为10.67,2009年为11.6。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提高速度加快,2005年至2009年的4年间提高0.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2个百分点。从2010年开始的20年时间里,我国老年人口增长率和老年人口绝对规模将会陡然加剧,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还欠发达的情况下,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使解决未富先老的问题更为急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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