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遭家庭暴力 女子写21年“伤痛”日记

2010年11月22日16:4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日记 邓林静 剩女 伤痛 家庭暴力 闪婚 写日记 择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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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月14日

他第一次对我动手

1990年5月17日

他打断我一根手指

2003年4月6日

他今天居然拿起菜刀砍我……

26年前,被家人认为是“大龄剩女”邓林静(化名)和自称“有文化”的丈夫闪婚,但家庭生活并不温馨,婚后5年她开始记日记,里面的内容,全是她遭遇丈夫家庭暴力的细节。

不堪忍受暴力的她想要上法庭与丈夫离婚,担心无法获得赡养费,她给本报打来热线,咨询是否可以用“日记”作为遭遇家庭暴力的证据。律师回应,日记是单方面证据,没有法律效应。

择偶标准 为有文化“大龄剩女”闪婚

邓林静今年55岁,在成都打工多年的她老家在德阳中江苍山花姑村。当年,她曾是村里唯一一个高中生,因为眼光颇高,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一直没有寻觅到合适的对象。转眼,邓林静就拖到29岁。

在那个年代,对于未婚女子而言,29岁是个尴尬的年龄,她不得不考虑降低择偶标准。后经人介绍,她认识了同乡的张福贵(化名),“他说他读过很多书,家里也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

因为张的这一句话,也因为自己的年龄颇大的缘故,邓林静同意了张福贵的提亲。

认识一个月后,两人便“闪婚”。婚后,邓林静说和自称“有文化”的丈夫感情并不融洽,家里的争吵没有间断过,但由于她连续生下一儿一女,为了孩子她选择了沉默和忍受。

丈夫暴力 相向她写日记排解痛苦

邓林静说,后来,他们一家人从德阳老家来到成都,在洞子口附近居住。张福贵修起自行车,她则在附近守公厕挣钱。两人的生活稳定起来,但她遭遇到了丈夫日渐升级的暴力,从言语冲突发展到肢体暴力。

昨日,邓林静翻出一本边角破烂的日记本,一边翻一边说,她还记得“1989年年初,丈夫第一次对我拳打脚踢”。此后,邓林静甚至被丈夫打断过一根手指。

“这么多年来,我每天都过得心惊胆战,生怕哪天他控制不了他的情绪,就要了我的命。”邓林静说。

邓林静表示,她的背脊骨一度被打成两段,现在还用钢筋接起的,肋骨也被打断一根。多年来,为了排解痛苦,每次挨打后她都要写日记,“上面清清楚楚记载着,他哪一天如何殴打我的。如果他把我逼急了,这就是我的证据,将来要对簿公堂。”

丈夫回应:两口子哪有不吵吵闹闹

对此,记者联系上邓林静的丈夫张福贵,对妻子的说法,他坚决否认,并说“这是我们两人的家务事,两口子哪有不吵吵闹闹的”。

对邓林静提到身上多处受伤,张福贵说妻子身上有伤是事实,“但不是我打的,是她招惹了外面的人,才被打的。”

张福贵表示,如果妻子坚持离婚,他会同意,但不会出一分钱的生活费。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的邢连超说,日记是一种单方面证据,在未取得日记内容涉及人认可的情况,起不了法律效应。邓林静可以寻找受家暴入院的医院证明,以及报警记录作为第三方证明。(罗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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